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河北、青岛、福建三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河北、青岛、福建三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函[2008]42号 2008-3-27
USHUI.NET®提示: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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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外汇局各市(区)支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河北、青岛、福建三地试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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