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对成立以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有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特制定本公告,对外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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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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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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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江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2009年7月31日 |
丽国税函〔2009〕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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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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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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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已被《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关于废止 《丽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公告》废止】 |
2016年7月19日 |
丽地税发〔2016〕1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