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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10]11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一)》 (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