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7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79号
)下发后,一些地区提出,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操作,要求总局对主管税务机关代码戳记的样式、大小、加盖位置、执行时间等具体问题作出规定。现补充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