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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9-04-02规定, 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 ( 2020-05-26规定,现行有效。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对青岛市普通发票相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原发票监制章停止使用。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青岛市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名称更改为《青岛通用定额发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青岛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名称更改为《青岛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