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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探索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探索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的指导意见
粤农农〔2022〕7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有关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 国发〔2019〕1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农产发〔2021〕5号)、《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粤农农〔2020〕297号)等文件精神,顺应现代农业产业全链打造、功能拓展、集群发展的新形势,推动各地建设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以下简称“总部基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的重要意义

  农业龙头企业是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是带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领头羊”,也是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精锐部队”。近年来,我省以农业产业化工作为切入点,重点培育了一支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队伍,为广东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当前农业全链打造、融合发展的新趋势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仍面临短板制约,主要表现为中小企业多、单打独斗发展多,全链布局发展少,集聚联动发展少,资源要素集中投入缺少对接窗口,集聚型农业产业总部经济缺位,农业产业整体规模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总部经济作为全产业链分工的高端环节,是资本、技术、决策等要素资源的高度集聚。建设区域性总部基地是区域竞争力与产业现代化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发展总部经济的发动机与有效载体。建设总部基地有利于推动各地积极对接优质农业企业赴粤发展需求,发展壮大区域性农业总部经济,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大市场,抢占全产业链高端;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补齐产业链短板,汇聚资源要素,推动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升级;有利于加速建设区域性农业一体化商贸服务关键节点,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示范带动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规模实力。

  二、积极探索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发展模式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 市场主导”“创新引领 共建共享”“错位发展 协同布局”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头部企业主导型、协会主导发展型、平台资源聚集型等农业总部经济新模式,推动总部基地科学规划、有序建设、高效投用。力争将总部基地建设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一站式、一体化“服务中心”,打造为区域特色产品及文化的“展示厅”、跨域交流合作的“会客厅”、科技交流推广的“报告厅”、商贸投资对接的“交易厅”,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一)建设头部企业主导型总部基地。发挥行业领军型企业的主导作用,沿产业链上下游整合集聚从业主体资源,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与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营造齐备完善的产业生态。

  (二)建设协会主导发展型总部基地。发挥好区域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商会)统揽作用,挖掘、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省级依托广东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建立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为赴粤投资企业提供启动平台支撑;各地统筹考虑本地发展目标定位、产业优势与市场容量,因地制宜建设区域级总部基地,实现与周边地区的错位发展。

  (三)建设平台资源聚集型总部基地。依托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平台,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方式模式探索,推动总部基地平台资源共建共享,大力引导社会资本、优质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总部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平台孵化+招商引驻+资源共享”一站式涉农商贸服务平台。

  三、大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基地聚集

  立足区域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引入头部农业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高端人才、品牌渠道等优质资源,加强与金融投资机构的衔接协作,推动平台内要素全链配置、信息互通共享、主体紧密协作,着力打造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发展格局。

  (一)集成科技创新。引导相关机构在总部基地内建设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提高农业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