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决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府〔2003〕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决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授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释。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OO三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