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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10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8]124号)收悉,批复如下:

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