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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 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 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科字〔2021〕2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科技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2年12月28日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3年12月29日规定,现行有效,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创建、运营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补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6-29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创新创业载体快速发展,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为加快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型企业、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成都“双创”工作在国内地位显著提升。目前,我市建成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251家,面积618万平米,入驻企业和团队1万余家,聚集创新创业者11万余人,为全市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双创”发展需求,2017年11月我市陆续出台有《成都市创新创业载体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7〕174号)、《成都市创新创业活动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17〕175号)等政策,财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双创载体多元化的发展,规范了“创业天府·菁蓉汇”系列品牌活动。上述两个“办法”于2020年底失效,随着双创载体发展进入新阶段和打造“双创”升级版新要求,特别是落实全市科创大会精神、推进高品质科创空间建设的新形势下,有必要修订完善两个“办法”,制定新政策,完善财政科技政策供给。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 ( 国发〔2018〕32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科技部《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