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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的指导意见
绍政办发〔2016〕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自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以来,全市存量违建不断减少,违建新增势头有效遏制,社会认可度有所提高。为持续巩固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成果,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提升城乡生活品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绍兴”总体要求,根据《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绍市委办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以违法建设防控工作科学化、常态化、精准化为导向,整合工作力量,加强源头管控,推动工作从被动拆违向自觉控违转变,不断提升群众对“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基本要求,全面推广以“六化”(网格化巡查管理、协作化执法处置、规范化宣传引导、社会化监督举报、透明化责任考核、制度化工作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违法建设长效防控机制。确保到2016年底,全市三分之二以上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到2017年底,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

  1.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制。明确以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村(社区)干部为主体,以联系村(社区)干部为骨干,以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为补充,配齐配强三级网格员队伍,做到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有1名网格员。乡、村两级网格员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阻止基层违法建设行为。

  2.设立巡查外围监督队伍。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外来人口专管员和第三方的作用,结合乡镇(街道)民情通、平安通、微信群等即时信息系统,不定期开展叠加式巡查活动,对网格员巡查工作进行印证性监督,加强对新增违法建设的外围型干预。

  3.建立县级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整合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和民情热线等资源,畅通信访投诉和信息报送渠道,以区、县(市)为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集事件受理、分析研判、分流处理、调度指挥、督办反馈于一体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连通的工作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有1名信息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可网格员兼职)。

  (二)建立健全协作化执法处置机制

  4.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治理改革力度,通过权力下放、委托、延伸等方式,按照“权责一致、划片包干”原则,加快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建设,配强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装备,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执法责任,切实增强基层的控违拆违工作能力。

  5.建立基层执法信息综合数据库。综合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国土、水利、交通运输、环保等相关数据资料,建立基层执法信息综合数据库,共享巡查发现、卫星遥感、案件办理、验收备案等关联信息,密切沟通、相互协作,快速反应、高效执法,不断提高基层违建处置规范化管理水平。

  6.完善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要定期召开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基层控违拆违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要素保障、制度配套、政策激励、责任落实等问题。乡镇(街道)要经常性召开控违拆违工作联席会议,破解工作难题,协调处置重点违建,落实相应工作措施等。

  (三)建立健全规范化宣传引导机制

  7.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借助多种宣传渠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市民广泛宣传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以及浙江省违法建设处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8.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大力宣传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新农村建设典型、涉违房产“四不予”政策、农房登记发证程序要求以及各地关于困难户、无房户的安置办法等。制定执行“无违建乡镇(街道)”和“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无违建”创建工作。

  9.加强管理措施宣传。做好各类规划管理的解读工作,根据规划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