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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州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州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台政办发〔2016〕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4〕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台州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实施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近年来,国家整治环境的力度不断加大,启动了大气污染防 治行动,其中包括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 不断发展,市民环保意识日益浓厚,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 高。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交通能源结构,在客运汽 车行业率先推动我市清洁能源汽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 一)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要 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要推 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机动车船的发展,减少能源的消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的基 本原则中明确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同时 要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 口。

(二)推进清洁能源客运汽车发展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导 向。“山海宜居美城”建设目标对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 求,《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14—2017 )中已明确, 要大力发展清洁交通,加快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营运车辆更新换 代速度,逐步完善清洁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

( 三)推广清洁能源客运汽车符合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清洁能源汽车运行成本较汽柴油车辆大幅下降。按普通轿车计算, 使用天然气能源后,百公里燃料成本约为 24.32 元,较汽油降低 35%;使用电动能源后,百公里动力成本约为 10 元,较汽油降低 73%。这对降低当前客运行业经营成本,维护行业稳定和发展都 具有重大作用。

二、发展方向及目标

在全市率先推进客运行业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并实施配套加 气和充电设施建设,推广的清洁能源汽车种类包括天然气汽车和 电动汽车。争取到 2017 年底,清洁能源公交、出租汽车比例不低 于全市总量的 20%,各县(市、区)建成配套加气站各 1 座以上, 二级以上客运站场、公交综合停保场和大型停车场完成充电设施 配置。到 2020 年底清洁能源公交、出租汽车比例不低于全市总量 的 50%,全市建成配套加气站 20 座以上,充电设施布设范围进 一步扩大,实现汽车充电的网络化、便利化和智能化。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 一)车辆推广。

1.  公交车辆推广。通过运力新增和更新,在途经城市主要区 域、商业中心、学校医院、大型社区和交通枢纽的公交线路上优 先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车辆,各地 2016—2019 年度新增及更换的 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投放比例应分别达到 55% 、65% 、75%和 85%。

2.  出租车辆推广。



( 1 )新出租汽车投放和更新。科学筹划出租汽车运力投放, 在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