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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2015〕12号、穗府办〔2015〕50号文件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2015〕12号、穗府办〔2015〕50号文件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穗府规〔2019〕6号)规定,保留。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15届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12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50号)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2015〕12号、穗府办〔2015〕50号 文件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