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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9〕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53号规定,继续有效
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做好人才扶贫攻坚工作,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决定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任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9日



关于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三区三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我省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的落地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全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完善倾斜支持政策,为全面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支撑。

  二、适用范围

  阿坝、甘孜、凉山州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申报评审职称(不含“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所获得的职称在本州范围内有效,颁发相应职称证书(标注“定向”),并与普通职称(非定向,下同)享受同等待遇。定向评价职称及单位聘用情况可作为申报高一级定向评价职称的依据。对取得定向评价职称后,申报评审并取得普通职称的,同一层级的职称任职年限应合并计算。

  乐山市可参照本方案,研究制定适合在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实行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政策。

  上述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地区不再开展卫生、农业等基层“双定向”职称评审,原取得的基层“双定向”资格继续有效。

  三、下放职称评审权

  下放“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权到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州按管理权限组建各系列(专业)职称定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职称的定向评审、复核和证书颁发。组建评委会确有困难的系列(专业),可探索相邻州联合组建评委会。

  四、完善定向评价标准条件

  各州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职称定向评价标准条件,逐步实现单独制定条件、单独评审,条件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先参照全省基本标准条件开展定向评审。

  (一)突出品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品德,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对师德、医德等问题实行“零容忍”,申报造假、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逐步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行诚信承诺责任书制度。

  (二)突出能力素质。坚持以基层单位的职业属性和脱贫攻坚需求为基础,重点评价胜任本职工作能力,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为职称定向评价的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鼓励人才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形式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突出业绩贡献。建立体现本地区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评价权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权重,提高实际工作业绩评价权重,注重评价完成本职工作的一贯业绩表现。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且获得3次优秀等次,或解决了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单位的技术难题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均可作为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四)突出分类评价。教育教学人才,要坚持立德树人,把教好书、育好人作为评价核心内容,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培养学生的实绩。工程技术人才,要重点评价其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农业技术人才,要重点评价其服务“三农”、技术推广应用、科普知识宣传、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卫生技术人才,要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可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其它行业人才,均应制定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评价标准条件。

  五、实行定向评价倾斜政策

  (一)向乡镇一线倾斜。工作满25年且在乡镇工作满10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工作满30年且乡镇工作满15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任现职期间到乡镇服务满1年、或与乡村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或支援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二)放宽申报学历限制。在深度贫困地区工作累计满15年,申报定向评价职称可不作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专业限制,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实践证明能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晋升高一级职称时,非本专业学历予以认可。深度贫困地区人才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按工作期间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待,任现职的年限可连续计算。

  (三)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倾斜政策。参加全国各类职称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线并取得证书,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优先聘任(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护士执业资格、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一级翻译专业资格及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等考试实行单独划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部门,根据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实际需求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凡通过州合格线,但未达到国家合格线者,发放在阿坝州、甘孜州、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