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的通知
成新经济〔202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2024-01-05》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2月
USHUI.NET®提示:本政策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市新经济委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各区(市)县结合本政策和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扶持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成都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12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
一、起草背景
2022年2月,成都市成功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块链发展战略,响应试点建设相关要求,依托成都创新资源、理论技术沉淀、多元应用场景和活跃的创新生态,形成“基础设施+应用示范+生态培育”的发展模式,促进区块链创新应用,推进区块链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打造区块链产业发展高地。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的通知》(中网办秘字〔2022〕72号)中关于“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工作指导和推进落实”的工作要求,市新经济委牵头,会同市委网信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了政策制定工作。
二、制定过程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委深入中国网安、迅鳐成都科技等知名企业调研,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紧扣试点任务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区块链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试点建设任务,按照“建强基础设施、深化创新应用、促进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