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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市县二级公路化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市县二级公路化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财建〔2017〕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0年7月13日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1〕8号规定,截至2021年11月25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3〕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财政市县二级公路化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四川省省级财政市县二级公路化债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省级财政市县二级公路化债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