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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盐政发〔2006〕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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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实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盐城中心支行市审计局
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6年10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第四季度起,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对非税收入实行规范化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主要指利用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主要指凭借国有资产取得的经营收益。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有形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指凭借国有资本投入取得的收入。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指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如体育、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等。
(七)罚没收入。指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八)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九)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指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单位收入。
(十)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执收执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好转,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改革的目标: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将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整体管理范围;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收入的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监控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努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进一步完善我市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为辅的政府财政收支体系。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一)改革传统的票据管理方式,以计算机管理替代人工管理;改革“单位开票、单位收费”办法,实行非税收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或专户)”的征缴方式,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检查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二)在依法清理和核定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的基础上,对一些增收潜力较大的项目加强管理,特别加强部分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管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阳光工程”统筹安排。
(三)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和部门预算制度改革等结合起来,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行非税收入全额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