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成都市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9日
成都市餐饮服务项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
为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67号)等,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禁止在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主体建筑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三、在实施城市更新改造中,涉及新增设专用烟道的餐饮服务项目,烟道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同时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和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对于伸出屋面和建筑外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