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财教〔2017〕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0年7月13日)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1〕8号)规定,截至2021年11月25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3〕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中职学校主管部门;
为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根据《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7日
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川府发〔2014〕48号)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对凉山州内地联合办学中职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资金分配与使用
第三条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资金
用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和职教实训基地建设以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相关支出。年度具体支持内容和方式,由财政厅和教育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相关规划部署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研究确定。
第四条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资金
(一)资金支持范围。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免学费政策。对全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艺术表演类专业除外)免除学费后,由财政按照享受的免学费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具体免学费标准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有三年级以上学生的,计入三年级学生人数。符合条件的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艺术相关表演专业包括:舞蹈、唱歌、乐器、播音等。美术、动漫设计等非表演专业属免学费范围。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三)资金分配办法。财政厅根据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的上年度免学费人数核定各地(校)当年补助资金预算,次年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技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的平均免学费人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与次年补助资金品叠下达。其中,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省属中职学校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分校免学费平均标准(以2017年为基期,原则上3年核定一次)据实补助;对市(州)、扩权县(市、区)中职学校按照定额标准予以补助。现行政策下,对各地的具体补助标准为:
成都市1600元,攀枝花、德阳、绵阳和宜宾四市1800元,其余十三市1900元,扩权试点县1950元,民族地区(含自治州、自治县、待遇县)和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的同级财政承担,市(州)本级对非扩权县的补助标准,由市(州)政府自行确定。
(四)资金用途。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对学校给予运转经费补助。省财政补助定额如有结余,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
第五条 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资金
(一)资金支持范围。全省接受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学生的中职学校。
(二)资金免费对象。统一组织到内地接受职业教育的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学生。
(三)资金分配办法。省财政厅根据教育厅提供的各地(校)“9+3”在校学生人数,结合当年秋季学期“9+3”招生计划,核定各地(校)当年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次年根据教育厅提供的上年度实际各地(校)学生人数和分项补助标准(在现行政策下,对内地“9+3”学生据实免除3年学费、按每年3000元补助一二年级生活费、按每年1500元补助三年级生活费、按每年1500元补助3年书本住宿及交通费、对新生按300元补助冬装费、据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