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衢州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衢市科发创〔2022〕3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市科发创〔2023〕18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局,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高效实施,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市科技局制定了《衢州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30日
衢州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高效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
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发〔2018〕25号)、《
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10号),以及我市科技创新政策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科技攻关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特种纸等六大产业和农业、医疗卫生、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公益应用研究攻关。通过项目实施,加快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和战略性产品,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一批重大技术难题,为在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中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提供科技支撑。
二、项目分类
围绕国家、省战略需求和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突出“三大科创高地”“碳达峰碳中和”“工业强市”等战略开展谋划,聚焦衢州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影响产业链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点产业抢占制高点的重大技术难题,以及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技术难题和基础公益技术应用研究,组织优势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包括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重点科技攻关等项目。
三、组织申报
(一)编制发布指南。市科技局定期征集科技攻关研发需求,突出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编制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申报指南应当明确拟解决的技术、项目组织申报要求、项目遴选方式、申报程序、限额申报数和财政补助经费等,于每年8月前公开发布,视情分批实施。
(二)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申报实行直接申报与择优申报相结合。各县(市、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指导,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按规定通过衢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限额推荐。限额推荐名额根据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推荐质量、实施绩效和科研诚信情况确定。
(三)申报条件。市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必要的研发能力、研发条件和研发投入。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的,其上年度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可不受营收比重限制),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并纳入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管理。以企业(农业企业除外)为主体申报重点科技攻关的,其上年度有研发费支出,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并纳入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管理;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其上年度有研发费支出,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良好。
(四)补助标准。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补助额度为50万元(不含)至300万元(含);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补助额度为50万元(含)以下。
四、评审立项
1.评审方式。市科技攻关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遴选,评审采取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既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咨询作用,又体现行政部门的战略引导和综合统筹作用,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评审结果科学精准。项目评审实行全过程痕迹管理,评审结果及评审意见等信息如实记录,实现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2.形式审查。由各县(市、区)、智造新城、智慧新城科技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是否具有良好的信用、是否符合指南的基本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是否齐全规范等进行初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复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
审查过程中,重点核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要求、信用等,排查项目重报现象。对存在科研信用不良行为的,不予通过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专家评审采用会议论证(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专家评审采用网络评审和会议论证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1)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专家评审。采用异地会议评审论证方式进行,参加论证的专家应在科技专家库。会议论证(答辩)流程、评价标准按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会议论证相关规定执行,以评分表决的方式提出是否推荐立项的建议,并提出项目补助经费的建议。
(2)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专家评审。采用网络评审和会议论证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并各自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网络评审和会议论证评审各占50分。
网络评审。由专业机构根据评审项目分组,每组从科技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网络评审,评分标准按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网评标准执行。
会议论证评审。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按专业分组,每组从科技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按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会议论证评审评分标准对项目评分,并对项目补助经费提出建议。
4.立项建议。市科技局相关处室,以专业评审结果为基础,围绕科技创新战略任务契合度、产业发展对项目的需求度、项目实施的紧迫性等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并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按优先顺序提出备选项目,报局党组会议决策。
5.立项决策。市科技局从拟立项目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一致性、评审程序的规范性等方面,对拟立项目进行审议,作出是否立项的决策。遇拟立项目被否决的,可以选择相应数量的备选项目予以立项。
6.立项公示。市科技局作出立项决策后,相关项目通过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