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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建筑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建筑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公告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12-29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为了全面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落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自2017年2月1日起,建筑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一律实行查账征收,按企业收入附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不再执行。《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 ( 大地税函〔2008〕14号第一条、《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企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