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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粤职改办字〔19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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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集团公司:
  现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的《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步伐的有关决定,配合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推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尊重企业、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现就企业、事业单位职称改革实行评聘分开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要转变政府职能,尊重企业、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改变过去评聘结合的做法,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开。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条件、评审规范程序、由各级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通过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发给省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挂钩。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二、企业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企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