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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经信发〔202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生文件目录清单》 ( 2022年12月30日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2〕15号)精神,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

《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实施细则



一、支持工业中小企业成长

支持方式:对列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2%给予最高120万元补贴。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二、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

支持方式:对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含)、30亿元(含)、50亿元(含)、100亿元(含)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