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18〕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0年7月13日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1〕8号规定,截至2021年11月25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3〕8号规定,截至2023年9月10日现行有效,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民政局,四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玖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为促进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切实加强健康养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财政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7月17日

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川府发〔2014〕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川府发〔2014〕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川府发〔2015〕49号)有关规定,设立四川省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养基金”)。为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康养基金是由省政府出资发起、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管理、重点支持全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引导基金。
第三条 康养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出资、社会募集资金、管理人出资等。
第四条 康养基金运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引导。通过政府适量安排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共同推动康养产业发展。
(二)市场运作。坚持基金运营管理市场化,有效发挥基金管理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基金自身成长增值。
(三)示范引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支持培植一批康养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带动社会资源向康养产业集聚。
(四)风险控制。规范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制度程序,防范基金投资风险,确保基金投资安全高效。
第二章 管理架构
第五条 康养基金管理架构由政府主管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组成。
第六条 财政厅受省政府委托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作为康养基金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会同业务指导部门制定康养基金投资运营总体规划(含基金规模、结构安排、重点投向、收益处置等)。
(二)制定康养基金管理办法。
(三)监督康养基金投资运营。
(四)决定康养基金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作为康养基金的业务指导部门,为基金运营提供指导意见。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财政厅制定康养基金投资运营总体规划。
(二)提供健康养老备选项目。
(三)负责健康养老政策对接。
(四)配合财政厅做好康养基金管理其他事项。
第八条 四川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康养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受财政厅委托代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发起设立康养基金。
(二)选择确定基金管理机构。
(三)依据康养基金投资运营总体规划,审定基金年度投资计划。
(四)监督基金运营管理,控制基金运营风险。
(五)选择财政出资托管银行并报财政厅备案。
(六)向财政厅报告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情况。
(七)承办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二)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管理运营过的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六)按不低于1%的比例入股拟管理的基金。
第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运营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基金投资运营年度计划。
(二)选择基金托管银行并报受托管理机构备案。
(三)向主管部门履行相关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
(四)开展基金日常运营管理。
(五)向出资人报告基金运营管理情况。
(六)管理维护基金项目库。
(七)承办出资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受托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应委托商业银行托管基金资金。托管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四川省有分支机构,与我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设有专门的托管部门和管理人员。
(三)具备安全管理托管业务的设施设备及信息技术系统。
(四)具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第三章 基金运营
第十二条 康养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
第十三条 康养基金存续期为8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