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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关于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更新至2022年9月规定,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实施中如有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及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4日


广东省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是建设文化强国、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为加快我省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 人社部发〔2021〕4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文化强省目标,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工作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建设一支结构更趋合理、素质更加优良的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为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需要,着力提升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高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文献信息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图书馆事业全面繁荣发展。

  2.坚持遵循规律。遵循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行业特点,完善分类科学、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专业能力,营造潜心工作、深入研究、追求卓越的制度环境,激发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3.坚持科学评价。以专业和岗位分类为基础完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同行认可、工作实绩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改革创新。以服务人才发展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规范管理服务方式,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不断壮大优化我省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明确职称层级。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

  2.合理设置专业。根据我省图书资料行业特点,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置文献利用、图书服务、图书馆管理三个方向,并根据我省图书资料行业发展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文献利用方向包括文献信息开发、文献采编、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传承等;图书服务方向包括用户服务、参考咨询、阅读推广等;图书馆管理方向包括信息技术支撑、图书馆协作协调、图书馆体系化建设、图书馆建设等。

  3.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职业操守放在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单位考核、民意测评等方式考察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倡导爱岗敬业,提升服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2.实行分类评价。根据图书资料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分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充分体现图书资料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对于主要从事图书资料业务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其工作业绩以及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突出其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对于主要从事图书资料研究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以及在理论创新方面发挥的作用,突出其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

  3.实行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根据国家《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省级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市级标准;高校等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单位标准。市级标准和单位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图书资料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采用考核认定、集中评审、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所从事岗位研究属性较强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对所从事岗位应用性和实操性较强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引入服务对象评价、社会评价和所在单位评价。

  2.拓宽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在非公立图书(资料)馆(室)从事相应工作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以及在公立图书(资料)馆(室)从事相应工作的各类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可按属地原则申报职称评审,享有平等待遇。

  3.建立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及为图书资料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