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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大市区中央及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大市区中央及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5〕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盐政发〔2021〕17号)规定,予以保留

盐都、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加强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加强大市区中央及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管委会)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扎实推进依法治安,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现就做好大市区范围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属地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盐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盐发〔2014〕2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大市区范围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将对上述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2.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负责依法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1.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2.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参与检查、督查和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有关规定,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中央、省和市属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并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并督查、考核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2.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和市属企业进行逐一登记,建立日常安全监管台账,并依据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对上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指定,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根据授权或委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

    1.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对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本行业、领域上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

    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大市区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与、配合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中央、省和市属企业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属企业各主管部门)职责

    1.督促市政府授权管理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认定,并与薪酬兑现严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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