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盐政规发〔20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