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自然资规〔202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川自然资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7号》规定,自2023年12月13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川自然资发〔2024〕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全面梳理涉及矿业权申请资料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整理归纳、精简完善、细化分类,进一步优化省厅登记矿业权审查资料清单及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探矿权转让审批与探矿权转让变更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批与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同时办理,申请人直接申请转让变更登记,转让变更资料合并提交。
二、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五种类型,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分为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和注销五种类型。
三、申请矿业权审批登记,应按本通知附件要求(见附件1、附件2),提交内容一致的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四、除本通知附件中标注为复印件的资料外,矿业权申报资料纸质文档应为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复印件为多页的,除在第一页盖章外,还应在每一页上加盖骑缝章。
五、矿业权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一律使用光盘存储,一个项目一份光盘,光盘表面应标注项目名称。提交的电子文档包括资料清单、所有纸质文档的扫描件及申请登记书报盘文件。其中:资料清单为TXT格式,以“资料清单+txt”命名;纸质文档为PDF格式或JPG(单页)格式,以“申报资料详细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六、矿业权申请(登记)书按自然资源部下发统一格式制作。
七、提交的申请(登记)书应报送电子报盘,最新版本报盘软件请从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下载。
八、矿业权申请的范围拐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九、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的,申请人应向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核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将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及时报省自然资源厅,并将书面意见交申请人放入申请资料。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查意见应包括矿业权权属情况、矿业权人是否有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情况、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位置关系等内容。
十、申请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在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的同时,应提交合法有效的取水许可证。
十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十二、本通知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适用于自然资源厅审批登记申请,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十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采矿权申请报送电子报件的通知》(国土资办发〔2009〕131号)同时废止。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自然资源厅下发文件相关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要求为准。
附件:1.探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2.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