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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全文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全文废止
2008-03-14 威政发〔2008〕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2019-12-19规定,决定保留。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0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威海市学校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威政发〔2024〕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素质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1.推进素质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实施素质教育,党的十七大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列为重要战略任务,对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实现我市争当全省“三个发展”排头兵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突出素质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主题地位。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本质和主题。全体教育工作者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主题,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做素质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大力推动者、坚定实践者。

二、明确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3.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建立起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

4.总体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突破口,积极解决制约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

5.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德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各类学校要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要特别重视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纠正少数青少年学生的心理问题。改革德育课的评价方法,实行以日常行为评价与考试成绩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确保国家规定的德育目标、内容和要求在教育教学中落实。各级政府要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6.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和德育基地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校外实践教育社会义务制度。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普遍承担学生参观学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责任;各类青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到2009年,市中心城区及所辖三市要各建1所融品德教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素质拓展和综合实践活动为一体的素质教育基地。鼓励建设和维护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市及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将所辖素质教育基地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7.加强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与法律素质。以青少年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为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建立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切实保证法制教育教材、课程、师资、经费“四落实”。

四、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8.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组织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加强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建设,注重体现教育特色,构建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协调发展的课程管理体系。

9.积极改革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突出课堂教学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建立师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和谐关系。广泛应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加强电化教育在各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提高课堂效率。重视实验课教学,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结合生源发展变化,鼓励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

10.切实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各类学校要按规定配齐体育、艺术课教师和教育教学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的锻炼习惯和锻炼方式,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良好的艺术修养。全面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大力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认真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并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11.认真做好技术课程的开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学农、学工和劳动实践等活动,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一定的劳动技能和尊重劳动的良好风气。普通高中要加强信息技术专用教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切实保证技术课程的开设。

12.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引导小学生通过小观察、小展览、小制作、小报告和小论文等形式开展探究学习;中学生每学期应完成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研究报告。开展好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联系2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参与项目生均达到2项以上;每所普通高中要联系4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学生参与项目生均达到4项以上。每学年参加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

1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每天(白天)在校时间,小学为6小时,中学为8小时;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按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禁止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严格控制课后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搞各种学科知识竞赛。

14.加强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搞“校中校”,不得以改制为名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特长班、实验班,严禁占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举办高中生复读班或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加强学籍管理。各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自小学一年级起,建立学生信息化学籍管理制度。以每学段起始年级为突破口,逐步解决“大班额”现象,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

五、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素质教育导向机制

15.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评价机制。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素质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评估办学质量的中心环节,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制度,指导教学。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为主要标准来评价学校和校长的工作成绩,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6.完善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教师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水平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从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来评价与奖惩教师。

17.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学生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排列学生名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纪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小学生实行等级制评定,初中生实行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普通高中实行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和规范的高中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制度。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机构不统一组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18.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继续实行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划片招生的办法。积极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的自主权,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初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