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完善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政规〔2019〕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保留和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徐政规〔2024〕10号》规定,保留。确认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6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期届满或者未明确有效期的,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7月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在上述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完善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徐州市完善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
省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29号)精神,结合徐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到2020年,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服务标准明显提高,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基本”责任,在加大有效投入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科学制定康复救助标准,努力满足残疾儿童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制度衔接、补齐短板。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补齐政策短板,抓好措施落实,形成叠加效应,发挥制度整体合力。
坚持规范有序、分类保障。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公开公正、安全优质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运行机制,依据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和家庭情况,分类提供精准有效的康复服务。
三、救助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
徐州市户籍、有康复需求和康复意愿,并经定点医疗机构筛查认定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儿童,7—14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救助对象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由市残联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救助内容
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植入人工耳蜗听力残疾儿童,提供术后一年基本康复训练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展救助内容,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康复体育项目。
(三)救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地财力状况、救助对象数量、残疾儿童类别等确定和公布,不得低于省定救助标准。同时,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实施动态调整。
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市级指导标准:视力0.625万元/年;听力言语1.75万元/年;智力1.5万元/年;肢体2.1万元/年;孤独症2.1万元/年。多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按照其所属残疾类别中救助标准最高的一项确定救助总额。
7—14岁肢体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和辅助器具适配标准按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救助程序及结算
(一)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人证或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县(市)、区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受理、审核汇总、信息录入工作。各地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专人管理制度,严格做好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保密工作。
(三)救助。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确有异地康复训练需求的,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审定,对符合转介条件的给予救助。
(四)结算。在省内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予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市)、区残联与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在省外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市)、区残联审核同意,按照户籍地救助标准予以结算。
受助残疾儿童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康复项目费用按规定结算。
五、资金保障与评价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省级补助以外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由市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