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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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者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和粮油市场稳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标准予以公布,望严格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九日
临沂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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