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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四川省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四川省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川科农〔2018〕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科技厅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2023年3月15日规定,继续有效,有效期2019年1月10日-2024年1月9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项目管理细则》。现将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0日 

四川省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项目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科技扶贫项目”),是指根据《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省级财政科技计划资金中统筹安排,在贫困地区实施的产业发展支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人员服务激励项目。

  第三条 本管理细则所指贫困地区系我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60个县(市、区)。

  第四条 科技扶贫项目主要支持对象是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

  第五条 科技扶贫项目的支持方向主要分为三类:

  (一)产业发展类:主要支持围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农牧业,开发、引进、转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精深加工,促进农牧业资源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集成示范和成果转化推广。

  (二)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主要支持在贫困地区建设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农村产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点、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服务平台及服务体系。

  (三)科技服务类:主要通过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对科技人员为贫困地区开展的科技服务给予事后补助。科技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的引进和推广等。科技人员须在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登记注册。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产业发展类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或定向委托、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进行管理,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任务合同书签订等程序,并按照任务合同书组织实施和监督验收。

  第七条 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采取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或定向委托、前补助支持方式。市县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按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安排项目并上报科技厅核定备案。省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按照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科技服务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管理。科技厅发布年度科技扶贫在线服务指南,确定年度科技服务类资金总规模和使用范围。各地组织科技服务,并通过科技扶贫在线予以记录。科技厅对逐级审核汇总的服务记录进行复核认定,按资金管理程序对科技人员进行事后补助。该类项目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不签定任务合同书,不需验收,被补助人可申报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九条 产业发展类项目经评审、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经备案、科技服务类项目经核定后,由科技厅提出项目补助方案,报分管省领导审批同意后,财政厅下达资金预算。

  第十条 除不可开支国际合作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