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

深府办〔2007〕1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 ( 深府规〔2017〕6号)规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 ( 深府规〔2022〕6号规定,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

  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执业风险的社会承担机制,保护患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