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科字〔2021〕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科技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2年12月28日)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3年12月29日)规定,现行有效,
市级有关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宣传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科协,市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普资源开放共享,提高科普能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现将《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pdf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7月2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2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我市依托科普基地大力推进科普事业发展。2017年11月,我市出台《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成科字〔2017〕210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市科普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163家科普基地。上述《办法》已于2020年底失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规范和健全全市科普工作管理运行机制,推动科普工作向社会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我局完善并制定本《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