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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会[2013]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有关增值税条款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小微企业】相关法规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规
【会计处理】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