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2〕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人行扬州中支、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扬州银保监分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
人行扬州中支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工信局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扬州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的支持,结合《扬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扬府办发〔2021〕97号)、《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政策措施的通知》(扬府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全市科技金融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坚持高点定位,明确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领域,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进科技信贷服务能力建设,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企业服务能力,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发挥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作用,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外部支撑。
2.目标任务。重点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区级以上双创人才项目奖励企业、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企业、通过评估的软件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科创企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科技贷款年增速15%以上,余额突破500亿元;直接融资大幅增加,科创企业上市(挂牌)数量稳步增加。
二、发挥机构优势,健全组织体系
3.发挥各银行机构特色优势。政策性银行要发挥重点支持作用,对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具有重大产业发展牵引带动作用的项目依规提供中长期限、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依托创新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带头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总部集团内多元牌照、组合工具、多种产品的优势,围绕成长、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有针对性提供包括投行、信托、租赁、债券承销、保险等在内的立体化金融服务,带头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首贷和续贷投放力度,保持中长期贷款合理增长。地方法人银行要发挥属地优势,深入细分行业和具体领域,准确定位服务对象,加大机制、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将科技金融服务做专做精。(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扬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保障。优化全市科技小贷公司布局,引导聚焦主业,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政策导向,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降低担保服务门槛,优化审批流程,合理提高风险容忍度。鼓励以信用方式开展业务,灵活设置反担保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纳入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功能区设立科技融资担保业务专项资金,对开展科技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分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5.发挥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各保险公司要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加快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重点覆盖科技研发、成功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等领域创新风险,提升风险承接能力。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专项保险产品的扩大运用,创新推出“银保合作”相关产品。(扬州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创新推动,拓宽全生命周期融资渠道
6.推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用好《
市政府关于促进扬州市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扬府发〔2022〕54号)各项政策,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加快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市聚集和发展。发挥市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我市重点产业集聚,推动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撬动力强、成长性好的重大科创项目落地扬州。围绕“533”产业科创计划中明确的航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5个新兴产业;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及新型电力装备3个主导产业;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纺织与服装及食品3个优势传统产业,聚焦“投早、投小、投科技、投人才”,重点投向初创、小微、成长等不同性质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以及科创平台。不断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以“瘦西湖基金小镇”为重点,引进和发展一批品牌响、实力强的头部股权投资机构,构筑资本产业深度融合的生态体系。创新推动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业务。鼓励我市优质小贷公司与知名投资机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科创企业发展。鼓励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负责)
7.充分发挥央行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投放,每年设置不低于1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对科创贷款增量或者余额较高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央行资金支持,对金融机构贴现的科创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加大项目摸排,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总分行“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苏创融”等政策性金融产品,推动各合作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或票据贴现服务。(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负责)
8.增加科技信贷产品优质供给。鼓励各银行业机构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特点和信贷需求特征,为其提供包括科技研发、技术熟化、技术改造、高端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转移等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规范、创新开展仓单、订单、应收账款、技术合同、保单质押融资以及重点、优质项目下供应链融资等业务。探索运用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积极支持拥有较高技术水平、良好市场前景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借款人。用好用足《
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助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 扬府发〔2021〕72号)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给予贷款企业一定比例的贴息奖补。鼓励加大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使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项目所需设备,简化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审批流程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推动“小微贷”“苏科贷”“环保贷”等政银合作产品的扩面增量,构建多元化信用风险分担模式,为各类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鼓励银行利用境外关联机构或境外金融市场资金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支持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不囿于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范围内借入境外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扬州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实施“十四五”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用足用好《
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