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实施免费幼儿教育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2018年6月1日)规定,决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锡政规〔202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锡委发〔2011〕3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1〕6号)精神,2011年市委、市政府将“对本市户籍贫困家庭的适龄幼儿免收保育教育费”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这一工作要求,现就对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实施免费幼儿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市实施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免费幼儿教育。
二、免费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幼儿园(学前3年)就读的以下3类对象:一是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乡低保对象子女;二是领取市总工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