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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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公益性骨灰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推行入室安葬,有效规范和加强各街镇公益性骨灰堂的使用管理,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
南京市殡葬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益性骨灰堂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集中安放本辖区村(居)民骨灰的公共殡葬设施。
第三条 市民政部门全面负责本市公益性骨灰堂统筹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公益性骨灰堂的监督管理,各街镇负责公益性骨灰堂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骨灰堂的使用、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公益性骨灰堂管理考核工作和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并建立骨灰堂星级考核制度。
第六条 各街镇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公益性骨灰堂的安放管理服务标准,制定日常管理制度,聘请专人或通过购买服务,加强安全防火防盗管理。
第七条 落实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