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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电站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电站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10〕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0-02-20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局实地调查和各地反映的情况,目前,我省农电站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单独核算的经营管理体制,在增值税征收管理方面很不平衡。有的地方按一般纳税人进行征收管理,有的地方基本上没有纳入国税机关的管理范围,既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也没有依法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