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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城阳区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到期失效】

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城阳区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到期失效】
城工信发〔2021〕45号成文日期:2021-08-06



各街道,有关功能区,有关企业:
根据《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阳区促进工业投资高质量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 青城政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落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城阳区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施行。请各街道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青岛市城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



城阳区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做好2020年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资金扶持的企业和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单位2019年1月1日前在本区注册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技术水平国内先进以上;
3.企业2020年度设备投资额(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100万元以上(指不含增值税和关税的价格);
4.申报项目通过融资租赁购买的设备不在该项目申报范围;申报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单台设备价格(指不含增值税和关税的价格)不低于1万元。
(二)其他要求
1.已享受“2020年上半年中小企业技改投资资金扶持项目” 资金补助的企业,若2020年7月-12月份设备投资额(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100万元以上(指不含增值税和关税的价格),可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2.已享受 “城阳区疫情期间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企业技改扶持资金项目” 资金补助的企业,若2020年4月-12月份设备投资额(仅限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达到100万元以上(指不含增值税和关税的价格),可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3.已申报“2021年青岛市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2021年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政策”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资料
(一)《城阳区2020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含信用承诺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三)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四)企业2020年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附件2);
(五)设备购置发票、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其中,购置国产设备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购置进口设备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以上材料需真实、合法、完整,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发票和合同原件需要在项目审核、审计时提供和使用。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按照本指南所列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16日前报送至所属街道企业主管部门。
(二)街道初审。各街道对本街道企业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于8月20日前将街道初审意见表(附件3,含电子版)、企业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专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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