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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全文废止】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全文废止】
榕人社就〔2021〕5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 榕人社就〔2023〕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 闽人社文〔2021〕50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劳动者成功创业,实现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主要针对线下实体创业者进行市场评估、人员组织、企业法律、资金需求、利润计划、企业生存等方面教学研讨。

(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课程体系中的网络创业培训。依托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针对网络创业者进行电商平台运营规则、电商平台模拟实操、直播销售等方面教学研讨。

上述培训项目统称“马兰花创业培训”。

二、培训机构和对象

(一)培训机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愿意承担创业培训工作、至少聘用2名持有“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的专(兼)职教师的就业培训机构、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民办培训实体等培训机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为“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

“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具体承办机构,不可将“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存在转包等情况,取消其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业务资质。

(二)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进行过实名制登记的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内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及高校学生、高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

三、培训规范

(一)培训教材和师资

1、培训教材。“马兰花创业培训”应统一使用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马兰花“SYB”创业培训和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教材。

2、培训师资。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安排2名取得“马兰花创业培训”师资资格或取得SIYB师资资格的专职教师,可安排1名专(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专业资格的人员等)作为助教。

(二)培训方式

1、传统模式。“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可通过传统模式, 采用面授、互动交流、经验分享、沙盘演练等教学手段开展传统线下教学授课。

2、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对能较熟练使用线上学习模式的参训学员,鼓励“马兰花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下+线上”的“马兰花创业培训”新模式,开展培训教学。马兰花“SYB”创业培训线下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70%,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线下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50%。

(三)培训学时。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应至少达到7天(56个学时)

(四)培训人数。每期“马兰花创业培训”班学员不得超过30人。

(五)考勤管理。每位学员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请假缺勤达到2个半天做未结业处理,当年不得再报名参加“马兰花创业培训”,次年可重新报名。

(六)考核认定

马兰花“SYB”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当期两位主讲教师均判定《创业计划书》合格,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考核认定成果,以通过网络创业培训教学辅助平台进行理论考试、提交实践成果,撰写店铺规划书,由相关教师进行打分或评定,成绩合格者,即可视为培训合格。马兰花“SYB”创业培训、马兰花网络创业培训两项培训内容,参训学员当年度只可报名参加其中一项,培训合格学员不可再重复报名参训。

(七)就业创业成效认定

1、就业成功认定:培训完成后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提供社保缴费明细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2、创业成功认定:在福州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其中:对网上创业的认定。网上创业者需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登记、认证,并向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