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滨政办字〔202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根据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政府性收费,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降低30%(以2019年底征收标准为基数)。

二、本通知所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是指: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高度不大于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