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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到期失效】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到期失效】

2020-05-09 庆政办发〔2020〕54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庆阳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近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庆政办发〔2020〕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市稳就业任务异常艰巨和繁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进一步强化我市稳就业工作举措,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若干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稳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面强化稳就业的主要举措,也是对我市就业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若干措施》立足当前,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岗促复,着眼中长期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突出重点群体,强化兜底保障,织紧织牢就业保障网。

二、《若干措施》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 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20〕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既体现了国家和省政府的刚性政策规定,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对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增强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归纳起来,主要从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企业减负稳岗力度、持续开发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和强化组织保障等9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特点鲜明:一是将我市疫情防控和扶贫攻坚任务充分结合,着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出对有组织输转就业贫困户和边缘户给予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持续稳定长三角、珠三角农民工输转规模,加大向新疆、陕西、内蒙、宁夏等周边省份组织化输转力度,促进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二是综合施策,打出减负稳岗组合拳。从税收减免、社保费减免缓、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金融支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免缴等多个方面对减负稳岗政策提标、提速、加力,促进企业稳岗稳就业。三是关注重点群体,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针对高校毕业生,结合就业市场需求下降、毕业生求职延后等实际情况,提出了五个方面具体举措,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针对就业困难群体,支持劳动力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灵活就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9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

(一)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提出持续稳定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农民工输转规模,加大向周边省份组织输出力度,鼓励农民工返岗和转移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对有组织输转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劳动力,有针对性的给予300元、6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1800元-3000元的劳务奖补和1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等奖补政策。对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重点突出未摘帽贫困县、全市28个未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二)加大企业减负稳岗力度。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2021年4月30日。自2020年2月起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全市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期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顺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最高提至100%。同时,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三)持续开发就业岗位。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疫情期间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今年年内中小微企业吸纳本县区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可延长1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

(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实施返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在职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