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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1-13                          庆政发〔2020〕2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1-13  
一、出台背景


2018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把人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李克强总理对加快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激励科研人员发挥“十年磨一剑”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2019年3月2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分别对优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目标任务


此次我市出台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意在通过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科研项目、科研团队、科研经费调整和管理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打造一流科研环境,力求务实管用,确保有效管住,最大程度地释放科技创新活力。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