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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澳深合税发〔2022〕30号
 
 
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继续推动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转化,提高税收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年4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年-2022年)》、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工作要求,以先行示范标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横琴税收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新机遇,聚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四新”战略定位和“四新”重点任务,突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改革引领优势,力争到2022年底,取得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强、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为新形势下做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体验更好、更加开放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工作措施

始终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通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做法,因地制宜推出一批试点措施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实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一)紧盯效率更佳,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化营商环境

1.便利办税缴费: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配合省局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探索推进税费种集成式、要素化申报模式,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配合省局推进“一网”办税,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电子税务局积极对接各省级政务平台。推行“财税衔接”试点工作,实现部分税费种申报一键直达。拓展“银税互联自助办税”业务范围,全面推进“就近办”。进一步拓展“100%非接触式”税费服务。

2.便利发票使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在全面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现去介质、去版式、要素化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

3.便利税费“减免退”:配合省局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推广“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

4.便利市场准入、退出:推动税务登记信息变更便捷办理,简化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跨市迁移办理程序。

5.便利税费跨省、跨区办: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持续扩大全省通办事项范围。联合人民银行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全程电子缴税业务,实现从跨省经营登记、申报缴税到结算报验的整个业务流程电子化、零接触式办理。

(二)紧盯规范引领,建设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6.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根据税务总局工作安排,拓展涉税“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7.推进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配合省局升级智能咨询服务能力,构建“个性化信息推送+智慧化人机交互”的征纳互动机制,向纳税人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

8.推进“信用+风险”监管: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

9.推进依法严厉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