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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北京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2.泛海公益基金会

  3.华侨茶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4.华润慈善基金会

  5.黄奕聪慈善基金会

  6.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

  7.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

  8.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9.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10.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11.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12.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13.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14.中华文学基金会

  15.紫金矿业慈善基金会

  16.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

  17.白求恩公益基金会

  18.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19.北京交通大学教育基金会

  20.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

  21.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2.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23.济仁慈善基金会

  24.凯风公益基金会

  25.实事助学基金会

  26.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

  27.致福慈善基金会

  28.中华艺文基金会

  29.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30.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31.传媒大学教育基金会

  32.健坤慈善基金会

  33.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

  34.润慈公益基金会

  35.善小公益基金会

  36.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37.太平洋国际交流基金会

  38.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39.新华人寿保险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