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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21〕34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3 日


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黔东南州产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要求,持续改进和完善全州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提升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和加大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为重要抓手,统筹政策资源,强化部门协作,激发市场活力,疏通融资堵点,最大程度、更有效率将金融要素有效配置到市场主体,助推黔东南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施策、精心培育、精准对接、精准支持”的原则,坚持州、县“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发挥州、县两级组织、信息、资源优势,通过开展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突出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拓展、续贷拓展、信用贷款提升、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以及普惠小微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进 5 个专项行动,实现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价降、质提、面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有效形成的总体目标。本方案所指民营和小微企业获贷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力争 2023 年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新增 30 亿元,达到 124.2 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 100亿元,达到 417.6 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 100 亿元,达到 290.3 亿元,三项贷款余额增量实现倍增。


——支持市场主体户数:2021-2023 年,每年实现对 1000户以上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


——信贷结构优化:2021-2023 年,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户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中长期贷款投放额实现逐年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倍增行动支持企业名录库。州金融办组织各县(市)政府筛选出需要信贷支持和培植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建立支持企业名录库(附件 6)。由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各县(市)2021 年支持企业名录库于 9 月 24 日前推送至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以后年度于当年 3 月底前推送。名录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企业对接过程中,发现企业不符合银行融资条件、出现信用下滑、发生失信行为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调整出名录库。对有融资需求,且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可由县(市)金融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或银行业金融机构推送,及时增补到名录库。


(二)推行重点支持企业主办行制度。建立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企业主办行制度。重点支持企业指各县(市)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产品优势,于收到推送名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企业,并于对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选定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凯里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选择 10 户以上企业、各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选择 3 户以上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未被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或被重复选择的企业,由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办调配后再反馈给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确定后原则上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对重点支持企业制定“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建立重点支持企业主办行工作台账(附件 7),于每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县(市)金融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汇总后于每月初 5 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


(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团队作用。以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组建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按照“一对一”的方式与名录库企业进行对接,通过走访企业、融资指导、宣传培训、提供咨询、财务辅导等,不断形成对企业融资培育全链条体制机制,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完善财务制度,让企业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信贷产品,提升企业获贷能力。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指导县(市)分支机构服务团队的组建工作,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前将服务团队信息(见附件 8)报送至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以后年度于当年 3 月底前报送。年度内服务团队成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人员的,于调整后 2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


(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对接实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单列贷款计划、创新信贷产品、开展首贷行动、续贷行动、信用贷款行动以及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宣传等措施,加大名录库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对名录库企业“按照优先考虑资金需求、优先安排贷款额度、优先提供金融产品”的原则,实行贷款初审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列明申贷材料清单,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简化贷款手续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大力推进“互联网+”审批模式,提高对名录库企业授信审批效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具备融资条件的企业全程跟踪和辅导,尽早实现贷款发放;对暂时未具备贷款条件的按照“一户一档”制定财务管理、信贷计划、资金结算等综合培育方案,帮助企业达到融资条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商业可持续,保本微利”的原则,综合考虑资金筹集成本、金融服务模式、市场风险溢价等因素,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对于重点支持企业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高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五)强化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特点及个性化需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行业发展阶段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内外部信用信息,加强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大力推广小微企业随借随还贷款,持续推进“信易贷”“云税贷”“e 贷”等大数据信贷产品的应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仓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票据等抵质押信贷产品,拓展抵质押范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核心企业合作,以核心企业信用和真实交易数据为依托,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大对辖内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及产业链企业的支持力度。


(六)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继续发挥好州、县两级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和“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开展州、县“政金企”对接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名录库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政策措施的有效性。深化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常态化走访服务机制,持续开展“走千企 促融资 促发展”专项活动,州、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企业、进园区、进坝区、进商圈,每年实地走访不少于 1000 户小微企业,摸清有效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融资对接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七)完善信贷增信措施。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积极落实全省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工作,做大做强州级融资担保公司,更好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适当弱化或取消反担保,简化审核手续,切实降低企业融资准入门槛。鼓励各县(市)建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深化“信贷+保险”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功能,提升企业申贷获得率。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发挥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信息归集、整理、共享作用,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精准画像”,简化授信审批流程,提高企业申贷效率,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和覆盖面。用好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名录库企业加强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进行融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州长任常务副组长,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行长、州金融办主任任副组长,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分管副行长、州金融办分管副主任及州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分设办公室在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州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省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要组建本机构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


(二)强化监测反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准确填报三年倍增行动企业对接台账(附件 9)和三年倍增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10),于每月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州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全辖分支机构的统计汇总企业对接台账(附件 9)和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 10),于每月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报送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和州金融办。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负责汇总三年倍增行动进展情况表,根据全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编撰工作动态,按季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激励约束。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定期通报三年倍增行动进展情况。人民银行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等的结构引导作用和精准滴灌功能,倍增行动期间逐步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对名录库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落实倍增行动成效明显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上予以倾斜。由州金融办制定各县(市)三年倍增目标任务(附件 11),督促各县(市)有序推进有关工作,对进度慢的县(市),安排在金融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各分支机构开展情况纳入内部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估重要参考内容,督促分支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1 册、1 台、1 刊”宣传机制。组织编制涵盖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宣传手册,宣传推介金融服务产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营业网点设置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咨询台,摆放宣传册,公示服务联系方式;创建倍增行动信息专刊,及时总结我州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典型经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工作成效。由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会同州金融办,适时开展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典型案例和优秀信贷产品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向媒体推荐宣传。


附件:1.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拓展专项行动方案


2.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续贷拓展专项行动方案


3.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4.黔东南州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5.黔东南州普惠小微企业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推进专项行动方案


6.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支持企业名录库


7.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重点支持企业主办行工作台账


8.黔东南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团队信息表


9.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企业对接台账


10.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11.黔东南州各县(市)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目标计划表






附件 1


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拓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着力增强全州首贷金融服务质效,决定在黔东南州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拓展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促进有市场前景和融资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等市场主体首贷获得率明显提升。力争首贷新增户数逐年实现增加,到 2023 年新增首贷户数突破 2000 户,全州市场经营主体获贷率和首贷便利度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首贷拓展名录库”。首贷户是指成立以来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融资的市场经营主体,包括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三类。在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支持企业名录库中下设“首贷拓展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首贷拓展名录库主要选择处于成长期,有市场、有潜力、有需求,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加大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应用。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结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推进支持首贷的产品与服务创新,用好用活再贷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突出对首贷户的金融支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再贷款+首贷”“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首贷”等“N+首贷”支持路径。


(三)强化银企对接机制对首贷需求的精准识别。通过“走千企、促融资、促发展”专项活动、重点企业名单推送型对接机制,充分运用银企对接存量和新增信息资源,提升对首贷需求识别的精准性和靶向性,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首贷户增补到“首贷拓展名录库”。同时,提升线上融资对接服务效能,利用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实时、直达的融资撮合机制,深入挖掘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需求,实现“线上推介”与“线下对接”的有机结合。


(四)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州金融办定期将需要融资担保的首贷拓展企业名单向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推送,通过增加担保方式为企业获得首次贷款提供支撑。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首贷户实行差别化担保政策,最大限度降低担保费率、弱化反担保措施、简并审核手续。


(五)推进首贷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首贷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创设同首贷户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相适的专属信贷产品。大力推广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和随借随还贷款产品,加大“首户 e 贷”、“银税贷”、“小微易贷”、“链捷贷”等信贷产品的推广运用,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缓解首贷户抵质押物不足的突出问题,深化银担合作、银保合作、银税互动模式对首贷户的支持质效。


(六)开辟首贷专项服务通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纳入“首贷拓展名单库”的经营主体开辟融资服务快速通道,建立“首贷服务中心”,对企业申贷全流程提供指导帮助,建立首贷快速响应机制,最大限度简并申贷手续,压缩办理时间。针对无贷户疏于财务管理和行业政策等共性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展金融服务外延和内涵,在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下设“首贷服务顾问团队”,一对一提供专项融资方案,通过聚焦财务辅导和产业指导等方式助力构建“无贷户—首贷户—伙伴客户”递进式支持路径。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月监测辖内名录信息、融资对接、获得贷款等首贷拓展行动开展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首贷拓展行动的突出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办报告。


(二)强化激励约束。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首贷拓展行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上予以倾斜。同时,将首贷拓展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约谈。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办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编制首贷拓展信贷产品手册,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政府政务微信号、当地广播电视台等各类方式以及多种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首贷金融支持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辐射面。






附件 2


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续贷拓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保持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要求落实落细,决定在黔东南州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续贷拓展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续贷拓展专项行动”,保持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纾困力度,确保“应延尽延”要求有效落实,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力争到 2021 年底延期还本付息支持户数突破 2 万户(次),延期本金突破 70 亿元,全州市场经营主体延期需求得到合理满足,续贷服务效率明显提升,“过桥”“倒贷”等现象基本消除。本方案中的续贷指延期还本付息,包括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借新还旧、3 个工作日内的还旧借新等。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内部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上向外贸、文旅、线下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充分倾斜,按照“信贷额度优先安排、续贷申请优先审批、续贷资金优先发放”原则全力提供续贷支持。鼓励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续贷利率予以适当降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


(二)完善全流程续贷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识别续贷需求、受理续贷申请、提供续贷支持等环节不断增强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作用,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贷款特别是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逐户回访摸排续贷需求,为还款存在压力的企业宣讲政策、推送产品、优化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续贷服务中心”,为续贷申请受理开辟快速通道,在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团队下设“续贷服务顾问团队”,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最优续贷方案,并在材料准备、申贷步骤、续贷流程等方面提供咨询,压减续贷办理时间,提高续贷服务效率。


(三)突出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作用。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落实“应延尽延”要求,依托货币政策工具创设与企业续贷需求相适应的信贷产品,提高续贷服务的便利度和精准性。同时,对于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借新还旧和还旧借新的续贷需求,使用再贷款资金提供优先支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延期工具+特色信贷产品+续贷”“再贷款+续贷”等“N+续贷”支持路径。


(四)推进续贷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续贷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导向创设同企业续贷需求相适的信贷产品。大力推广应用“接力贷”“接力通宝”“周转贷”等续贷专属产品。加大推出与银税互动配套的续贷服务,推动信用贷款续贷申请实现线上“一键式”办理。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州、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测续贷拓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提炼总结续贷拓展行动的突出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办报告。


(二)强化激励约束。州、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续贷拓展行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上予以倾斜。同时,将续贷拓展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约谈。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州、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办负责组织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微信公众号、政府政务微信号、当地广播电视台等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附件 3


黔东南州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增强信用贷款支持市场主体质效,确保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直达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决定在黔东南州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升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信用贷款提升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等融资堵点、难点和痛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获贷率明显提升。力争 2021 年—2023 年每年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超过 100 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达到 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重点领域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制造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单列信贷规模,创设专属信贷产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充分整合利用共享信息及其他内外部信用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放信用贷款。


(二)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好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经营主体纳税、水电气、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继续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营主体融资功能,促进信用、信息、信贷联动。


(三)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单列再贷款规模专项用于支持向符合条件的市场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用贷款发放,突出“再贷款+信用贷款”支持路径。继续发挥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对信用贷款发放的撬动作用,加大与再贷款政策的联动,增强政策叠加效应。


(四)强化金融科技在产品创新方面的应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大数据挖掘、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赋能信用贷款服务能力,围绕企业抵押担保物不足的实际问题,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链捷贷、税易贷、信用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的推广应用,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把主业突出、经营稳健和用水用电政策等作为授信主要考虑因素。


(五)建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县(市)建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重点为名录库内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测信用贷款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信用贷款提升行动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和金融办报告。


(二)强化激励约束。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信用贷款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上予以倾斜,继续发挥好 MPA 评估对信用贷款投放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将信用贷款提升行动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约谈。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办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列明各类信贷产品的准入条件、适用范围和优惠政策,编制成信用贷款产品推介手册,加大信用贷款政策宣传,并积极利用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发布推送信用贷款产品。






附件 4


黔东南州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按照《贵州省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在黔东南州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保持对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主体的金融纾困力度,确保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金融政策高效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投放力度明显增强,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2021-2023 年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高于上年同期,贷款户数持续增加。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在授信审批权限、信贷规模安排、尽职免责机制、内部资金价格等内部制度安排上向个体工商户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个体工商户开辟专项融资通道,单设信贷服务窗口,进一步简化申贷流程、缩短内部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有机联动首贷拓展专项行动,突出对个体工商户的首贷支持,着力提升贷款覆盖面。


(二)提升个体工商户融资对接的精准性。在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年倍增行动支持企业名录库中下设“个体工商户支持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个体工商户支持名录库主要选择文旅、线下零售、住宿餐饮等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以及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经营主体。按照贵州省“百万大走访”实践活动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全州每年走访的个体工商户不少于 3 万户。


(三)强化针对性信贷产品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辖内个体工商户经营现状、行业分布、资金需求、生命周期等特点,针对性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围绕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融资需求“短、小、频、急”的特征,以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为着力点,大力推广“黔旅快贷”“金纽带个体工商户小额信用贷款”等信用贷款和随借随还类贷款产品,推动个体工商户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四)深化科技赋能和线上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在数据处理、信息挖掘、风险评估方面的应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个性化的线上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纳税、水电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整理,切实发挥好黔东南州金融服务“一库一平台”线上撮合功能,提升个体工商户贷款需求对接质效,有效降低“脚底”成本。


(五)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强化再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政策工具对个体工商户的精准支持,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大适宜个体工商户融资发展的产品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工具+专项信贷产品”支持模式,继续发挥好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信贷政策的支持作用。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测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提炼总结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每月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办至少报送 1 篇活动素材和活动照片(活动照片命名为“时间+单位+地点+活动说明”,图片应突出重点、画质清晰,图片格式为 JPG 或 JPGE,大小为 2M 左右)。


(二)强化激励约束。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结果为导向,对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上予以倾斜。同时,将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开展现场督导,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约谈。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州、县两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办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全省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动宣传要求,梳理针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政策和产品,形成《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手册》,并结合专项行动内容制作微信长图和宣传短片,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政务微信号、当地广播电视台等各类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阵地化宣传,在网站首页、营业网点 LED 屏滚动播放“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等相关宣传内容;依托黔东南州金融服务民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