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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宁人社〔2021〕16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扩大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21〕31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 闽人社文〔2020〕6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 闽人社文〔2020〕69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宁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人社函〔2021〕206号)精神,将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支持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体、对象

(一)培训实施主体:宁德市内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二)培训对象:毕业年度毕业生。

二、培训形式、内容

采取项目制运作方式,通过集中办班,为毕业年度毕业生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各院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其中线上培训不得超过总学时的60%。

就业技能培训应重点围绕就业求职应聘、职业发展、观念引导、心理疏导、不同职业技能标准和不同工种具体要求等设置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创业培训应重点围绕创业理论常识、项目选择、企业筹办、运营管理、风险防控、心理调节、政策解读以及新业态创业、创业实训活动等设置培训内容,鼓励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职业能力考试并获得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56学时。培训补助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各院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校实际,制定毕业年度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培训工种、培训对象、培训人数(班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考核办法、培训成本预算等内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院校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