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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8〕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三明市电力营商环境,在全市电力用户接入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服务,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9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委办发〔2018〕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落实审批最少、流程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门槛最矮、诚信最优的“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电力报装流程,压缩电力施工时间,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电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电力接入,由电网企业一口受理,调整减少10千伏报装办电环节,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60个工作日;调整减少400伏报装办电环节,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其中,10千伏无外线工程的用户接入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但无需道路开挖的用户接入原则上不超过50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且需道路开挖的用户接入原则上不超过70个工作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标准,100千伏安及以下容量全面实行低压接入,实现用户电力接入成本大幅降低,供电可靠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流程优化,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透明度。一是并行操作、无缝衔接。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形成规划审批、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环节的并联审批、同步操作。二是精简环节、限时办理。精简审批受理材料,优化各部门的内部工作流程,为用户电力接入建立绿色通道,并大幅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间,明确时限对外告知承诺。

(二)通过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用户申请电力接入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和协调部门,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自身工作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要确保审批手续的按期办理,协调部门及时进行督促协调。

(三)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通过多种措施,切实降低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二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路面修复等费用标准,并研究提出优惠政策。三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为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四、办理流程

(一)方案设计环节

1.用电申请一口受理。用户向电网企业提交申请后,电网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一是实行营业窗口“一站式服务,一证受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低压用户可全程网办,高压用户“最多跑一趟”。二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高压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5项,分别为:①用电申请书;②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③用电人的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权属)或合法使用证明;④用电容量需求清单;⑤用电工程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高危及重要客户、高耗能客户必备)。低压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3项,分别为:①用电申请书;②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③用电人的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权属)或合法使用证明。

责任单位:国网三明供电公司

协调单位:市经信委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供电方案答复。电网企业在受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一是推行“客户经理一岗制”,对内实现项目自申请至接电全过程协调。二是推行内外流程“串改并”,实现公司内部管理与外部证照办理并行推进。三是尽可能优化电源路径,实现时间、成本双节约。

责任单位:国网三明供电公司

协调单位:市经信委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3.选线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电网企业督促和配合选线设计单位,统筹优化选线方案和供电方案,开展沿线水、气、通信等各管线单位的意见征询,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选线方案和工程设计。针对可能存在的管线矛盾和问题,市规划部门要提前介入组织协调。

责任单位:国网三明供电公司

协调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二)行政审批环节

外线工程如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路径审批和道路开挖,需办理路径规划审批、掘路和占道等行政许可(涉及绿化的还需办理绿化许可),无需道路开挖的外线工程需办理占道施工许可。

1.受理施工申请。电网企业或业主单位向各部门申请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由申报单位将材料送至市规划、国土、交通、公路、市政、园林、公安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同步办理审批手续。建立电子化并联审批平台,高效受理电力外线工程申报材料。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公路局、园林中心、公安局

协调单位: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办理规划审批。规划、国土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沿线设施和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径规划审批手续。不涉及征地的可不办理土地预审手续,凭规划批复的选线方案办理发改立项等相关手续。业主若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取得发改、国土部门批复后可到规划部门办理。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

协调单位: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办理绿化许可。园林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临时借用绿地行政许可。绿化迁移采取“先搬迁再缴费”的模式,养护单位清点苗木及出具搬迁预算(由园林部门盖章确认)或由园林部门出具缴费书,养护部门先行实施绿化搬迁,项目单位5个工作日内实施缴费,缴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市园林部门做好监督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市园林中心

协调单位:市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办理占道施工许可。公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对占道施工区域进行实地勘察,分析研判及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交通组织及安全布控方案。经评审,施工方案、交通组织及安全布控方案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公安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送达申请人;交通组织或安全布控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审批决定,并说明理由,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