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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01 号——计划审计工作(2022 年1月5日修订)及应用指南【已被( 财会〔2022〕36号替代】【全文废止】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2〕1号

USHUI.NET®提示:本文是根据PDF文档转化的word文档,可能会存在部分文本不准确,请参阅附件PDF文档或协会官网文件为准。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 ( 财会〔2022〕36号)规定,本次修订的审计准则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允许和鼓励提前执行本批准则。修改后文本请参阅《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等准则的通知》 ( 财会〔2022〕36号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保持准则体系的内在一致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进行了一致性修订。本次修订对其他相关准则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特殊目的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应条款作出文字调整,不涉及实质性修订。现予印发,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批准则生效实施后,《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的通知》 ( 财会〔2010〕2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的通知》 ( 财会〔2016〕24号)以及《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 ( 财会〔2019〕5号)中,相应的11项准则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

  2022年1月5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01 号——计划审计工作【已被 财会〔2022〕36号替代】【全文废止】
(2022 年 1 月 5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计划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基于连续审计业务作出规定,同时也对首次审计业务作出补充规定。
第三条 计划审计工作包括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规定在项目层面实施质量管理,并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充分地计划审计工作,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体包括:
(一)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适当关注重要的审计领域;
(二)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三)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恰当地组织和管理审计业务,以有效的方式执行审计业务;
(四)有助于选择具备必要的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应对预期的风险,并有助于向项目组成员分派适当的工作;
(五)有助于指导和监督项目组成员并复核其工作;

(六)在适用的情况下,有助于协调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和专家的工作。
第二章 目 标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计划审计工作,以使审计工作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
第三章 要 求
第一节 项目组关键成员的参与
第五条 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关键成员应当参与计划审计
工作,包括参与项目组成员的讨论。
第二节 初步业务活动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 :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规定,针对客户关系和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实施相应的程序;
(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规定,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包括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三)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11 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规定,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节 计划活动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总体审计策略,以确定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方向,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
第八条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要求获取的信息,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确定审计业务的特征,以界定审计范围;
(二)明确审计业务的报告目标,以计划审计的时间安排和所需沟通的性质;
(三)根据职业判断,考虑用以指导项目组工作方向的重要因素;
(四)考虑初步业务活动的结果,并考虑项目合伙人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其他业务时获得的经验是否与审计业务相关(如适用);
(五)确定执行业务所需资源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制定具体审计计划。
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计划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二)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规定,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三)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规定,在认定层次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四)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应当实施的其他审计程序。
第十条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必要时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作出更新和修改。
第四节 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一)总体审计策略;
(二)具体审计计划;
(三)在审计过程中对总体审计策略或具体审计计划作出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理由,包括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监督和复核的计划作出的重大修改及其理由。
第五节 首次审计业务的补充考虑
第十二条 在首次审计业务开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开展下列活动: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的规定,针对接受客户关系和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程序;

(二)如果被审计单位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的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01 ——计划审计工作》应用指南


2022 1 17 日修订)



一、计划审计工作的作用和时间安排(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计划审计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因审计业务情况的变化、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组关键成员以前从被审计单位获得的经验的不同而不同。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项目管理技术和工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应用指南》举例说明了此类技术和工具如何用于支持审计项目组对审计业务实施的质量管理。

2.计划审计工作并非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计划审计工作通常于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不久或伴随着上期审计工作的完成就开始了,直至本期审计工作结束为止。计划审计工作包括考虑某些活动的时间安排以及在进一步审计程序开始前必须完成的审计程序。例如,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前, 注册会计师需要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考虑的事项包括:

1)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分析程序;

2)对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法律法规框架以及被审计单位如何遵守该框架的总体了解;

3)重要性的确定;

4)专家的参与;

5)实施的其他风险评估程序。


3注册会计师可能决定与管理层讨论审计计划的要素,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在项目层面管理和实现业务的高质量(如协调某些计划的审计程序与被审计单位员工的工作)。虽然这种讨论经常发生,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仍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当与管理层讨论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中的事项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职业谨慎,以防止审计工作有效性受到损害。例如,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讨论详细的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安排可能导致这些审计程序易于被管理层预见,从而损害审计工作的有效性。

二、项目组关键成员的参与(参见本准则第五条)

4.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关键成员参与计划审计工作,可以利用其经验和见解,提高计划过程的效率和效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项目组就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讨论作出了相关规定。另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41 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对进行上述讨论时如何重点关注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作出了规定。

三、初步业务活动(参见本准则第六条)

5.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初步业务活动,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价可能对在项目层面管理和实现业务的高质量(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产生负面影响的事项或情况。

6注册会计师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有助于其计划审计工作,实现诸如下列目的:

1)保持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能力;


2)确定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的意愿的事项;

3)确定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7.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对保持客户关系和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包括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实施初步程序,意味着这些程序需要在开展本期审计业务的其他重要活动之前完成。在连续审计业务中, 这些初步业务活动通常在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不久或伴随着上期审计工作的完成就开始了。

四、计划活动

(一)总体审计策略(参见本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

8.制定总体审计策略的过程可能包括下列事项(当然这些事项的确定还有待完成风险评估程序之后):

1)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或知识资源)的性质。例如,向高风险领域分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组成员,或委派专家处理复杂事项;

2)向具体审计领域分配资源的多少。例如,分派到多个地点实施存货监盘的项目组成员人数,在集团审计中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范围,向高风险领域分配的审计时间预算等;

3)何时调配这些资源,包括是在期中审计阶段还是在关键的截止日期调配资源等;

4)如何指导、监督这些资源的利用。例如,预期何时召开项目组预备会和总结会,预期项目合伙人和经理如何进行复核(是现场复核还是非现场复核)。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及其应用指南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项目层面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管理的具体责任,以及项目合伙人与之相关的责任,并针对业务资源和业务执行(包括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作出了规定并提供了指引。注册会计师为了遵守该准则的要求而获取的信息与本准则相关。例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项目合伙人应当结合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确定充分、适当的资源已被分配给审计项目组用于执行审计项目,或使审计项目组能够获取这些资源。这一要求与本准则第八条第(五)项的要求是直接相关的,即注册会计师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确定执行业务所需资源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10.本指南附录列示了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需要考虑的事项。

11.总体审计策略一经制定,注册会计师就可以针对总体审计策略中的各个事项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并考虑通过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实现审计目标。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不是孤立或不连续的过程,而是相互紧密联系的,对其中一项的修改可能导致对另一项的相应修改。

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

12.在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中,全部审计工作可能由一个很小的审计项目组执行,如由项目合伙人和一个审计项目组成员一起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组成员之间更容易沟通和协调。对于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没有必要经过复杂和费时的过程,其详略程度随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及项目组大小的不同而不同。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基于工作底稿的复核结果,


在上期审计完成阶段编制简要的备忘录,总结刚刚完成的审计中识别出的事项。如果注册会计师基于与业主兼经理的讨论在本期对备忘录进行更新,并且该备忘录涵盖本准则第八条规定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就可以将该备忘录作为本期审计业务的总体审计策略。

(二)具体审计计划(参见本准则第九条)

13.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细,内容包括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计划这些审计程序, 会随着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逐步深入,并贯穿于审计的整个过程。例如,计划风险评估程序在审计过程的较早阶段进行,而计划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取决于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此外, 注册会计师可能先执行与某些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相关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再计划其他所有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14.鉴于披露中包含的信息涉及范围较广、细节较多,当计划的风险评估程序和进一步审计程序与披露相关时,确定这些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十分重要。进一步来说,某些披露可能包含从总账和明细账之外的其他途径获取的信息,这也可能影响风险评估的结果以及为应对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15.在审计工作的较早阶段考虑披露,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针对应对的披露给予恰当的关注并计划充分的时间(与针对交易类别、事项和账户余额的应对方式相同)。较早地考虑披露也可以帮助注册会计师确定下列事项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1)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环境、财务状况或活动发生变化,导致需要作出重大的新披露或对现有披露作出重大修改,例如,由于重大的企业合并,对分部的识别和分部信息的报告发生变化;


2)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发生变化,导致需要作出重大的新披露或对现有披露作出重大修改;

3)需要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专家的工作,实施与特定披露相关的审计程序,例如,与养老金或其他退休福利义务相关的披露;

4注册会计师希望和治理层讨论的与披露相关的事项。

(三)指导、监督与复核(参见本准则第九条)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规范了项目合伙人确定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责任。

(四)审计过程中对计划的修改(参见本准则第十条)

17.由于未预期事项的存在、条件的变化或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等原因,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基于修正后的风险评估结果,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及相应的原计划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作出修改。当注册会计师之后注意到的信息与计划审计程序时获知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时(如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可能与实施控制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就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五、审计工作底稿(参见本准则第十一条)

18.总体审计策略的工作底稿是对注册会计师在项目层面管理业务质量时作出的关键决策的记录,也是与项目组沟通重大事项的一种方式。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采用备忘录的形式记录总体审计策略, 包括对审计工作的总体范围、时间安排及执行作出的关键决策。

19.具体审计计划是对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以及为应对评估的风险计划在认定层次实施的进一步审计


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记录。该记录还可用于证明已经恰当计划了审计程序,该计划在执行前需要得到复核和批准。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标准的审计程序表或审计工作完成核对表,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反映业务的特定情况。

20.注册会计师记录对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作出的重大修改及对原计划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修改,可以反映注册会计师作出这些重大修改的理由,以及审计工作最终采用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表明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变化作出的恰当回应。

21.《中国

【审计】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