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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21〕3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 国办发〔2020〕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 皖政办〔2021〕1号)精神,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管控、激励引导,分类施策、科学利用,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抓好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耕地质量提升、粮食面积稳定、粮食产能增加。“十四五”时期,全市粮食播种面积每年稳定在151万亩以上,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8万吨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迅速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确保202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枞阳县、义安区和郊区要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日常监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同时,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引导力度,确保至少有一季生产粮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枞阳县、义安区、郊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抓紧组织耕地“非粮化”情况专项摸排,摸清存量问题底数,按照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的原则,扎实推进分类稳妥处置,确保2021年4月底前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作为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要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种植面积。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流转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用于粮食生产的优先给予支持。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食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目标,落实粮食面积产量任务。县、区政府要制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村、落实到地块,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坚持整县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建成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2021年新增11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县、区人民政府)

(六)搞好优质粮食生产。以优质专用水稻单品种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全市建设5个5000亩以上生产基地,其中枞阳县2个、义安区1个、郊区1个、普农集团1个,辐射带动优质专用水稻订单生产5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枞阳县、义安区、郊区人民政府)

(七)抓好荒闲地利用。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春种前荒闲地摸排机制,摸清荒闲地底数,提出利用计划,并于每年3月1日前完成。对农产品生产优势区的季节性抛荒和常年抛荒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形式,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政策支持

(一)用好新增耕地指标政策。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政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二)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国家、省级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及市级粮食绿色提质增效等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相关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功能。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资金、家庭农场及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重点用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对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优先评定为市级示范农场、市级示范社。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补强农业机械关键环节。依托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提升工程等项目,支持开展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精准施肥施药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调动县、区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争取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国家试点,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工作,到2022年,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推动。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摸清底数,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关贯彻落实情况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并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日常监测。建立常态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耕地种粮情况、农作物识别及面积产量、灾情监测。县、区政府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目标考核。在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内容的考核,加大考核分值比重,增强考核评价的导向性和针对性。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约谈,并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区人民政府)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6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铜陵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年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我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